日治時期,彰化屬於台中洲行政區,由三個郡組成,分別為彰化郡、員林郡及北斗郡,當時的員林警察局是台中州員林郡警察課,民國三十九年十二月一日全台行政區域調整,重新劃分為彰化縣警察局,正式改制為員林警察分局。
民國三十八年,當時就讀台中師範學校美術類組三年級的曹開,因參加讀書會被捕,曹開與其堂哥曹乙集、老師李奕定等六人各處有期徒刑十年。1950年,年方二十二歲的曹開先監禁於台北監獄,1951年4月轉到火燒島服刑至1959年,與許多醫生、作家、音樂家、教師等關在一起。
出獄後情治單位仍透過警察系統,對他實施每個月兩次的戶口調查,百般限制,謀生不易。曹開一生除短暫於出獄後三年留在員林,之後就沒有再回到這個傷心地了。
小人物心聲:
1949年,當時我就讀台中師範學校,那時學校的歷史老師李奕定老師十分風趣,我喜歡聽老師分享歷史故事。但老師被警方抓走了,警方認為老師協助匪諜作政治情報工作,我也遭受牽連被補,我明明只是和老師與同學討論歷史故事,為什麼要被逮補呢?
1959年12月30日,三十一歲的我出獄。雖然父母健在,但我始終與家人保持距離,婚後也僅在老家住了一個多月。因情治單位每月兩次戶口調查,我過著低調的生活,不斷搬遷和更換工作。1961年至1976年間,我輾轉於彰化、台北、屏東、台南和高雄等地,從事菜販、五金行和西藥業。在彰化花壇鄉,我利用獄中學得的醫學知識開設西藥房,生活漸漸穩定。同時,我整理監獄中完成的新詩,並創作新作品,但出獄二十多年來,從未發表作品,也與其他作家絕少往來。
聲音演出:
情治人員/ 員林高中 一年九班 洪子羽
曹開/ 員林高中 一年九班 賴丞軒
文字說明:
員林高中 一年一班 李旻叡
員林高中 一年一班 李孟家